一輛豐田霸道車
圍觀數:150 我有意向轉讓底價: 10.99萬元 | |
項目編號:FMZC250067 | 保證金: 2萬元 |
保證金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 |
委托方: - | 掛牌起止日期:2025-07-09至2025-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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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基本信息
項目編號 | FMZC250067 | 監(jiān)測編號 | |
標的名稱 | 一輛豐田霸道車 | 轉讓底價 | 10.99萬元 |
掛牌日期 | 2025-07-09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07-15 |
資產評估及備案情況 | |||
中介機構 | 評估基準日 | -- | |
評估結果(萬元) | 備案單位 | ||
機動車具體信息 | |||
標的狀態(tài) | 閑置 | ||
機動車品牌 | 豐田牌 | 車牌號碼 | |
車架號 | LFMGJE720AS008148 | 權證 | 無 |
登記日期 | 2013-08-23 | 顏色 | 綠色 |
排量(ml) | 數量 | ||
行駛里程數(萬公里) | 6.3785 | 年檢至 | 2023-08-31 |
詳細信息 |
該資產為一輛豐田霸道車,品牌型號為豐田牌SCT6493E4,車輛類型為小型普通客車,顏色為綠色,車輛識別代號LFMGJE720AS008148,注冊日期為2013年8月23日,里程數為63785km,年檢有效期至2023年8月31日,該資產一經受讓概不接受退換。 |
交易條件
掛牌開始日期 | 2025-07-09 |
掛牌公告期 | 5 個工作日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優(yōu)先權人是否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 | 是 (放棄或不涉及)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該資產為一輛豐田霸道車,品牌型號為豐田牌SCT6493E4,車輛類型為小型普通客車,顏色為綠色,車輛識別代號LFMGJE720AS008148,注冊日期為2013年8月23日,里程數為63785km,年檢有效期至2023年8月31日,該資產一經受讓概不接受退換。 2.標的車輛無機動車登記證書。 3.車輛必須過戶,過戶需原機動車權利人配合,辦理過戶的時間需與原機動車權利人協(xié)商后確定。 4.車輛過戶后轉受讓雙方才能進行車輛移交;如車輛過戶外遷,出檔前禁止離開車輛所在地。過戶地不限,意向受讓方須自行了解遷入地車輛限購及指標管理政策,如成交后因受讓方原因不能辦理過戶的由受讓方承擔一切損失與責任。 5.標的車輛移交前車輛發(fā)生的一切違章、違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及法律糾紛由轉讓方承擔;標的車輛移交后車輛發(fā)生的一切違章、違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及法律糾紛由受讓方自行承擔。為完成標的車輛移交涉及的一切費用由受讓方自理。自標的車輛辦理完過戶手續(xù)后,轉讓方便不負責標的車輛的保管。 6.如車輛成交后年檢、保險過期由買受人自行辦理,費用自理。保險不支持變更、過戶。 7.標的車輛車牌號碼不在轉讓范圍內。 8.標的展示:支持看樣,資產存放于濟南市經十東路7000號漢峪金谷A2-5號樓地下車庫。公告期內均可預約看樣,展示時間為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看樣需提前1個工作日預約(梁經理,聯系電話:15316190820),未進行現場看樣的視為對標的實際狀況的完全認可。 9.標的車輛均按現場展示的狀況及狀態(tài)進行現狀轉讓和交接,轉讓方對車輛所作出的說明及相關資料均是對標的所作的參考性說明,不作為轉讓方對車輛品質的任何擔保,也不作為車輛現狀的法律依據和標的移交的憑據。請各意向受讓方了解標的實際情況,了解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并判斷項目風險及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山東產權交易中心僅就委托方提供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10.交易過程中,若意向受讓方發(fā)生故意提供虛假材料、無故不推進交易、放棄受讓或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等違約行為,山東產權有權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山東產權交易中心產權交易保證金操作細則》的規(guī)定,采取扣除保證金、主張相應的賠償責任等處理辦法。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資產受讓須知與承諾》的所有內容。 1.意向受讓方須在掛牌截止日北京時間17:00前提出受讓申請并將保證金匯入山東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等額部分;其余不涉及保證金扣除事項的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自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無息返還。 2.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本項目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并繳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披露內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項目轉讓公告內容及轉讓標的的現狀及瑕疵,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讓方若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的現狀及瑕疵等為由逾期或拒絕簽署《動態(tài)報價成交確認書》、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轉讓標的、逾期交接標的資產等情形的,即可視為違約行為,應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轉讓方有權按本項目交易條件的有關約定扣除其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并將轉讓標的重新掛牌。 3.意向受讓方遞交申請則視同承諾以下事項: (1)同意自確定為受讓方次日起 3個工作日內簽署《動態(tài)報價成交確認書》,并在《動態(tài)報價成交確認書》簽署次日起 3個工作日內,將除保證金外的剩余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一次性支付至山東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以到賬為準); (2)按標的資產現狀進行受讓,在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視為意向受讓方對轉讓標的現狀、瑕疵及相關交易風險充分知悉,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并自愿承擔除因轉讓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責任與風險,同意若發(fā)生以不了解標的現狀及瑕疵等為由拒付交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標的資產、因自身原因等情形的,即可視為違約行為,轉讓方有權扣除已交納的全部交易保證金,由受讓方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 (3)在交納成交價款及交易費用后3個工作日內,于山東產權交易中心地下車庫提取成交標的,完成標的資產的交割手續(xù)。超過交割期限仍未領取標的的,委托方及山東產權不再承擔相應保管責任,受讓方應承擔標的的毀損滅失的風險以及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標的交割過程中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和風險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4、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山東產權交易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價款和其他費用后3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劃轉至委托方指定賬戶。 5、本次標的交易所產生的相關稅費按照國家及相關規(guī)定由轉、受讓雙方各自承擔,凡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相關稅費由受讓方承擔; 6、交易過程中,因國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導致交易無法繼續(xù)進行的,交易相關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責任; 7、受讓方同意按成交金額的5%向山東產權交易中心交納交易服務費。 |
處置方案 | |
組織交易方式 | 動態(tài)報價 |
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受讓。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是否允許網上報名 | 允許 |
保證金交納規(guī)則 | |
收取方案 | 本次標的處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2萬元。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保證事項 | 受讓方應按約定與委托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并按規(guī)定交納交易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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