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柴重機股份有限公司所屬8臺閑置設備資產
圍觀數(shù):171 我要報名轉讓底價: 4萬元 | |
項目編號:SWZC250062H1 | 保證金: 0.8萬元 |
保證金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 |
轉讓方: 濰柴重機股份有限公司 | 掛牌起止日期:2025-05-19至2025-06-09 | 競價開始時間:2025-05-19 08:00:00 | 連續(xù)報價開始時間:2025-06-10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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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基本信息
項目編號 | SWZC250062H1 | 監(jiān)測編號 | GR2025SD1000378-3 |
標的名稱 | 濰柴重機股份有限公司所屬8臺閑置設備資產 | 轉讓底價 | 4萬元 |
掛牌日期 | 2025-05-19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06-09 |
資產評估及備案情況 | |||
中介機構 | 評估基準日 | -- | |
評估結果(萬元) | 備案單位 | ||
機械設備具體信息 | |||
設備現(xiàn)狀 | 閑置 | ||
規(guī)格型號 | 生產廠家 | ||
計量單位 | 數(shù)量 | ||
購置日期 | -- | 成新率 | |
設備存放地 | 濰坊市濱海區(qū)、濰城區(qū) | ||
詳細信息 |
1、轉讓標的為濰柴重機公司所屬閑置設備共計8臺套,主要為金相試樣切割機、沖擊試樣缺口手動拉床、搖臂萬能銑床等。 2、轉讓標的資產為設備裸機,不包括轉讓方為生產產品單獨配置的涉及產品技術信息的專用工具、工裝等專用部件及導軌、配套設施。目前轉讓標的資產均處于閑置狀態(tài),資產情況以移交時的現(xiàn)狀為準。 3、本次轉讓標的數(shù)量與質量均以移交時的現(xiàn)場實物現(xiàn) 狀為準進行交接,轉讓方不對標的資產的使用性能、質量等提供任何保證,所列設備資料及現(xiàn)狀僅供參考。 |
交易條件
掛牌開始日期 | 2025-05-19 |
掛牌公告期 | 5 個工作日 |
是否自動延牌 | 是 |
延牌規(guī)則 | 如果公告期結束時,征集到的意向受讓方少于等于(0)個意向受讓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延長周期,最多延長(5)個周期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優(yōu)先權人是否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 | 是 (放棄或不涉及)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本次轉讓范圍的資產實行整體掛牌,不予拆分。 2、轉讓價格為不含稅價格。轉讓方收到轉讓價款后,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規(guī)定,以資產包中資產購置日期(以2009年1月1日為分界),由轉讓方向受讓方開具相應稅率的增值稅發(fā)票。其中,2009年1月1日前稅率為3%的增值稅普通發(fā)票,以后稅率為13%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本次轉讓資產中0.02%稅率為3%增值稅普通發(fā)票,99.98%稅率均為13%增值稅發(fā)票。 3、意向受讓方應在掛牌期限內參加現(xiàn)場踏勘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并在掛牌公告期滿前簽署《現(xiàn)場踏勘確認書》(詳見附件),《現(xiàn)場踏勘確認書》將作為報名時的必要文件。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資產受讓須知與承諾》的所有內容。 1、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掛牌公告期間已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了全面了解,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資產轉讓的所有內容及程序,完全了解與認可轉讓標的狀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內容,并自行承擔受讓標的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成為最終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為由退還轉讓標的,否則將視為違約;非因轉讓方原因所引發(fā)的風險因素,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2、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自行運走全部標的資產,以轉讓標的所在區(qū)域邊界為限,不得越界拆除。 3、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承擔標的資產的拆除、裝卸、運輸?shù)认嚓P費用,并負責拆除過程中產生的垃圾、廢物等清理及拆除現(xiàn)場清理平整工作。在此過程中若發(fā)生任何事故、責任及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4、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拆除、裝卸、運輸過程不得對轉讓方廠房等基礎設施造成損壞,作業(yè)過程中所有作業(yè)器具與行為須符合轉讓方生產現(xiàn)場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影響轉讓方正常生產秩序,拉運標的資產出廠必須出具由轉讓方開具的出門憑證,無證不得出廠。在此過程中若發(fā)生任何事故、責任及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5、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承擔本次資產轉讓涉及的增值稅稅金。 |
處置方案 | |
組織交易方式 | 動態(tài)報價 |
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無 |
是否允許聯(lián)合受讓 | 否 |
是否允許網(wǎng)上報名 | 允許 |
保證金交納規(guī)則 | |
收取方案 | 本次標的處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0.8萬元。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保證事項 | 受讓方應按約定與轉讓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并按規(guī)定交納交易費用。 |
轉讓方基本情況
轉讓方名稱 | 濰柴重機股份有限公司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濰坊濱海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富海大街17號 | ||
法定代表人 | 傅強 | 注冊資本 | 叁億叁仟壹佰叁拾貳萬零陸佰元整 | |
企業(yè)類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內部決策情況 | 其他類型 | 聯(lián)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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